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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督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白皮书
来源:信鸽|首席信用监督官社会服务公共平台|信监官网  时间:2025/5/15

信用监督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白皮书

目录

1 引言

2 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的挑战

2.1 食品生产环节的乱象

2.2 食品流通环节的隐患

2.3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原因

3 信用监督在食品行业中的重要性

3.1 信用监督的内涵

3.2 信用监督如何保障食品安全

3.3 信用监督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4 信用监督体系建设: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4.1 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

4.2 构建多元化的信用信息采集渠道

4.3 完善信用监督标准体系和方法

4.4 强化信用监督信息公示与应用

5 信用监督在食品行业实践中的案例分析

5.1 某食品企业信用监督建设案例

5.2 某食品企业信用监督缺失案例

6 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6.1 企业信用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2 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报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合规性

6.3 信用监督的协同性和长效性

7 应对策略与建议

7.1 加强信用监督体系建设

7.2 监督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7.3 完善信用监督协同机制和长效信用监督机制


信用监督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白皮书

   一、引言

   食品作为人类生存的必需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民以食为天”的古训流传至今,足见食品在人们生活中的核心地位。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从食品添加剂超标、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到食材变质、虚假宣传,再到假证书、虚假报告、假数据、伪标准,以及网络黑嘴和黑灰产业链等问题,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扰乱了市场营商环境与秩序,破坏了食品行业的公平竞争与生态平衡。在此背景下,信用监督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日益凸显。信用监督犹如一盏明灯,照亮食品行业前行的道路,成为检验企业和个人诚信的关键标准,贯穿于食品行业从生产源头到销售终端的各个环节,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的挑战

   (一)食品生产环节的乱象

   在食品生产的源头农田里,部分种植户为追求高产量,过度使用化肥、农药及所谓的“黑”科技,致使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例如一些蔬菜表面残留大量高毒农药,长期食用会对人体神经系统、肝脏等重要器官造成损害。在养殖环节,个别养殖户违规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像在畜禽养殖中滥用抗生素,不仅使畜禽产品中药物残留,还可能催生耐药菌,给公共卫生带来巨大威胁。食品加工企业也问题频出,一些小型加工厂为降低生产成本,使用劣质原材料甚至“黑”科技,如用霉变的粮食加工成食用油,或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来改善口感和外观,像在辣椒粉中掺入苏丹红,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标准,欺诈消费者。

   (二)食品流通环节的隐患

    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由于冷链技术的不完善以及仓储管理的不规范,常常出现变质的情况。一些生鲜食品在未达到规定低温的环境下储存和运输,导致微生物大量滋生,如肉类变质发臭、海鲜腐烂变质,消费者食用后很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等疾病。在食品销售终端,部分商贩为延长食品保质期,有的采用所谓的“黑”科技,有的擅自篡改食品生产日期,有的将过期食品重新包装后继续售卖,这种欺诈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生命健康权,扰乱了市场正常的公平竞争与销售秩序。

   (三)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原因

    1. 企业逐利心理驱使: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下,部分企业将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目标,忽视食品安全和信任建设。为降低成本、提高销量,不惜冒险采用不合规的手段生产、销售食品,缺乏对消费者负责的道德底线。

    2. 行政监管难度大:食品行业产业链长、环节多,从田间地头到消费者餐桌,涉及众多部门和复杂的流程,行政监管部门在人力、物力和技术手段上存在局限性,难以做到全方位、无缝隙的监管,致使一些不法行为有了可乘之机。

    3. 消费者辨别能力有限:普通消费者缺乏专业的食品检测知识和设备,以及信用法律法规专业知识,难以准确判断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及违法行为,容易受虚假宣传和低价劣质产品误导,从而购买到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良企业的发展。

    三、信用监督在食品行业中的重要性

   (一)信用监督的内涵

    信用监督是指通过建立科学的信用监督记录体系和信用监督机制,对食品行业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在生产经营中的活动情况进行记录、传播和监督。其涵盖记录市场主体在信用法治、信用合规、执行标准、承诺履行、社会监督、产品质量、产品合格证、售后保障、三包三赔、数据三性、风险评估与防范、风险管理与控制、风险应对与化解、风险转移与终止、遵守信用法律法规、合同履行、信任活动、广告宣传、市场营销、客户质疑与消费者投诉处理等方面的信息,通过信用监督记录向社会公众公示其信用监督信息和信用监督等级,并对守信信息和失信行为进行网络传播。

   (二)信用监督如何保障食品安全

    1. 倒逼企业自律:当企业意识到信用状况受信用监督影响进而波及市场声誉、客户信任和销售业绩时,会主动加强内部信用法治化建设与外部信用合规及监督管理,严格把控食品生产各环节。例如,企业会加大原材料采购投入,选择优质、安全供应商,在生产加工中严格依食品安全标准操作,加强质量检测,确保出厂食品符合质量要求。一些知名食品企业为维护信任形象,建立完善信用监督体系,有效防范潜在风险,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2. 增强消费者信任:消费者可通过查询信用监督信息,或借助首席信用监督官社会监督师了解企业信任状况和产品质量信用合规信息,从而做出更明智的购买决策。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信用监督信息好、信用监督等级高、信任传播与公信力背书的企业产品,这使守信企业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失信企业则随互联网与人联网传播被逐渐淘汰。这种市场化信用监督体系和机制,促进食品行业向诚信、信任、信用、安全、自律方向健康发展。

   (三)信用监督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一个行业若存在大量失信和不合规行为,会损害其在公众心中的形象。通过信用监督,对失信企业和行为进行 AI 曝光和互联网矩阵传播,可清除行业“害群之马”,净化行业环境。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守信合规经营,公正公平竞争,树立行业信任标杆和榜样,引导整个行业形成良好商业道德风尚,提升食品行业在社会中的整体形象、公信力和互信度,促进其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信用监督体系建设: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一)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

    1. 完善信用法律法规:政府应出台食品行业信用监督专门法律法规,明确首席信用监督官信用监督的主体、对象、内容、程序及奖惩措施等,制定食品企业首席信用监督官信用监督标准和方法,规定信用监督信息记录范围和方式,确保信用监督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促使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不敢轻易违规。

    2. 加强信用法规执行力度:相关部门要强化信用法规宣传普及,提升企业和从业人员对信用监督法规的认知度与敬畏意识。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不徇私舞弊,维护法规严肃性和权威性。及时查处违反信用法规的企业和个人,向社会公布处罚结果,发挥法律威慑作用。

   (二)构建多元化的信用信息采集渠道

    1. 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与社会共治: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食品行业相关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与社会共治机制,打破部门监管信息孤岛。各部门将日常监管收集的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信用信息,如生产许可证信息、产品质量抽检结果、虚假宣传信息、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记录等上传至共享平台和信用监督记录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全面准确掌握食品行业主体信任状况,避免监管空白和重复监管。

    2. 行业协会助力信息收集: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利用贴近企业的优势,收集会员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自律情况、行业标准执行情况以及信用监督记录等信息。同时,组织企业信用监督培训和交流活动,引导企业树立正确信用监督观念,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诚信合规经营。将协会收集的信用信息纳入信用监督体系,丰富信用信息来源和内容。

    3. 客户质疑与消费者投诉监督渠道畅通:建立便捷高效客户质疑与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鼓励消费者参与食品行业信用监督。消费者可通过首席信用监督官食品安全监督师、信用监督电话、平台、邮箱等方式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问题和企业失信行为。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并反馈结果,同时将投诉处理结果作为产品安全信用认证和社会民生工程试点参考依据,使消费者成为信用监督重要力量。

   (三)完善信用监督标准体系和方法

    1. 科学设定信用监督标准:针对食品行业特点,设定科学合理信用监督标准体系,包括产品质量信用监督指标(食品理化、微生物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抽检合格率等)、企业信用合规经营指标(企业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违法违规记录、设立信用监督部门及配备专业首席信用监督官食品安全监督师执业人员情况、建立 ICS9001 食品安全信用认证体系等)、合同信用监督履行指标(企业原材料采购合同、产品销售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行为等)、消费者权益保护信用监督指标(企业处理消费者投诉效率和满意度、有无虚假宣传、是否进行食品安全风险提示、是否提供“人标码”信用监督防伪系统等)。

    2. 采用多元化的信用监督方法:结合动态信用监督记录分析和静态四化(法治化、标准化、合规化、可视化)分析方法,全面精准反映企业信任状况。

   (四)强化信用监督信息公示与应用

    1. 建立统一的全国信用监督信息公示平台:采用“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共治”模式建立食品行业首席信用监督官信用监督信息公示平台,整合并公示首席信用监督官食品安全监督师记录的信用监督信息。使消费者、投资者、合作伙伴等能方便查询食品企业和个体信用监督记录,公开透明的信用监督信息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让守信者和失信者均得到广泛传播。

    2. 信用监督信息在市场活动中的应用:在食品行业市场准入方面,将信用监督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信用监督信息良好企业在新项目审批、许可证换发等方面享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失信企业则受限甚至被依法吊销许可证,强制退出市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产品安全认证、社会民生工程活动中,优先选择信用监督级别高的企业,引导市场资源向信用合规企业倾斜。金融机构将企业信用监督信息作为信贷审批依据,对信用良好企业给予优惠贷款利率和更高授信额度,对信用差企业提高贷款门槛或拒贷,以金融手段约束企业行为。

   五、信用监督在食品行业实践中的案例分析

   (一)某食品企业信用监督建设案例

    1. 企业背景:该企业为国内知名食品生产企业,主营燕窝系列休闲食品,产品种类丰富,销售网络遍布全国。

    2. 信用监督体系建设措施

    • 质量信用监督把控体系完善:原材料采购环节建立严格供应商筛选和信用监督机制,与优质供应商签长期合作协议并定期审核监督;生产加工中配备先进质量检测设备,严格检测每批次产品,建立完善质量信用监督体系,快速定位问题环节。

    • 信用监督信息披露透明:主动在官网公示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安全信用认证、荣誉奖项、首席信用监督官现场监督等信用监督信息,积极参与信用监督记录活动,获较高信用监督级别,展示级别标识于产品包装和宣传资料,接受公众监督。

    • 消费者信任关系维护良好:设专门首席信用监督官部门配食品安全监督师,开通投诉热线,及时妥善处理投诉咨询;定期组织首席信用监督官邀请消费者开展现场信用监督活动,依结果改进产品服务,赢得消费者好评信赖。

    3. 实践成效:通过信用监督建设,企业树立良好信用品牌形象,产品销量稳步增长,市场份额扩大,多年未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为行业信任标杆,带动周边食品企业重视信用监督建设。

   (二)某食品企业信用监督缺失案例

   1. 企业背景:该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生产地方特色食品,在当地有一定销售份额,但信用监督管理不规范。

   2. 信用监督缺失行为及后果

   • 生产环节违规:为降低成本用过期变质原材料生产食品,生产中未按食品安全标准防护,致产品微生物超标。被抽检发现后试图隐瞒,导致消费者食用后出现腹泻、呕吐等食物中毒症状,社会影响恶劣。

   • 信任崩塌:监管部门依法严厉处罚,吊销生产许可证,记录失信行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合作伙伴终止合作,销售渠道崩塌,产品滞销,企业破产倒闭,负责人被追刑责。

   3. 案例启示:该案例警示食品行业企业和从业者,信任是企业生命线,缺失信任将严重伤害消费者,企业自身也面临灭顶之灾。在食品安全领域,不可有侥幸心理和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坚守诚信合规经营底线。

    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企业信用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涉及多部门、多渠道,准确性与完整性难以保证。一方面,监管部门间信息传递不及时、数据、标准、法规理解不一,致采集信息误差或重复;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和个人为掩盖不良信用记录,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或失真的信用报告,给信息核实采集带来困难。

   (二)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报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合规性

   目前信用评价存在严重问题,已建立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常出现评价结果不真实、不合规的情况。97%以上评价机构假借人民银行征信备案和发改委名义贩卖虚假信用证书,影响政府公信力,征信乱象、信用黑嘴欺诈行为频发。此外,评价人员信用法治知识、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可能出现徇私舞弊、随意打分现象,影响信用评价结果和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信用监督的协同性和长效性

   食品行业信用监督涉及多部门环节,需各部门密切协作。但实际工作中协同配合机制不完善,存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影响信用监督效果。同时,信用监督工作缺乏大量信用监督官的保障机制,部分地方和部门开展信用监督活动存在一阵风现象,难以持续推进,致使失信行为在短期内遏制后又死灰复燃。

    七、应对策略与建议

   (一)加强信用监督体系建设

    投入资金研发应用科学的首席信用监督官信用监督信息公示平台,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AI 等新技术,提高信用监督信息记录、传播、公示和社会共享效率。对信用监督记录的失信行为给予纠正修复机会,保证信用监督信息科学性,促进企业自律管理。

   (二)监督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要求对信用产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承担法律责任,提供《信用产品合格证》《信用产品服务保障卡》和《“三包三赔”服务承诺书》。加强对信用评价机构事前、事中、事后的信用监督,制定统一信用监督标准规范,要求评价机构依标准开展工作。对信用评价人员进行信用法治与合规培训及专业知识培训,使其持符合《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要求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和执行证执业,提升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评价过程客观公正科学。建立信用评价结果申诉和信用监督机制,及时处理对评价结果和报告内容的异议或质疑,保证结果和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完善信用监督协同机制和长效信用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跨部门信用监督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信用监督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和场景应用,形成合力。例如,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和联合信用监督制度,由市场监管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联合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食品行业专项信用监督行动,打击食品安全失信行为。同时,将信用监督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和人员培训机制,确保信用监督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